因此,国际很多厂商都以追求获得 FDA 认证作为产品品质的高荣誉和保证。

如果FDA发现样品符合要求,则分别向美国海关和进口商发送一份"放行通知书"。

对Ⅰ类产品,企业向FDA递交相关资料后,FDA只进行公告,并无相关发给企业;对Ⅱ、Ⅲ类器械,企业须递交PMN或PMA,FDA在公告的同时,会给企业以正式的市场准入批准函件(Clearance),即允许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在美国器械市场上直接销售其产品。至于申请过程中是否到企业进行现场GMP考核,则由FDA根据产品风险等级、管理要求和市场反馈等综合因素决定。

FDA成立于1906年;之前美国的药品没有任何,药品通过广告进行销售;1938年要求对药品安全性后,才可以销售;1962年,要求药品不仅有安全性还要有效才可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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