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IATA(国际航空运输协会)的54版本DGR规则中,规定了锂电池航空运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符合UN38.3的测试要求,但DGR规则中并没有说明UN38.3的版本。

判定测试合格标准
(a)在试验T.1至T.6中,没有发生解体或起火 。
(b)在试验T.1、T.2和T.5中,流出物不是毒性、易燃或腐蚀性物质。

对于锂离子的电芯或者电池,目前使用额定的瓦特小时数据来表示,这个是新版本的un38.3认证的内容,它是电池或者电芯的额定电压乘以容量的结果。

上述“锂含量”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的量。
而对于锂离子电池,以克为单位的“锂当量含量”的计算方法是以 0.3 乘以额定
容量的安培小时。例如:某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额定容量是 800mah(800毫安小时),
则其“锂当量含量”为:0.3 X 0.8(安培小时)=0.24 克。
http://kot168.b2b168.com